國家認監委關于加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無證違法行為執法查處工作的通知(轉發)
國家認監委關于加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無證
違法行為執法查處工作的通知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為深入貫徹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部署,落實“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工作方針,國家認監委決定進一步加強對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行為(以下簡稱“無證行為”)的執法查處工作,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保安全”本質屬性的發揮,保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健康發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組織保障
各級質檢部門要充分認識對無證行為執法查處對保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有效性、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各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內部協調機制,在抓好職責范圍內工作的同時加強相互配合,構建相互支持、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監管、建立機制
各級質檢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履職,加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生產企業、進口商的監管,嚴把強制性產品認證市場準入關,未獲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目錄內產品,一律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防范無證商品流入市場。
各局要結合轄區工作實際,制定對無證行為排查的長效機制,按年度開展對無證行為的排查與查處工作。對無證行為要常抓不懈,形成高壓態勢,重點檢查以下內容:一是出廠、銷售、進口的產品是否獲得了強制性產品認證;二是生產企業是否建立了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使用的管理機制與使用記錄;三是是否存在企業在獲得證書之前或者暫停撤銷期間擅自出廠、銷售目錄內產品的行為。
三、加強督導,嚴格執法
各省級質監局、直屬檢驗檢疫局要強化對市縣質監局、檢驗檢疫分支機構的指導與督查,層層傳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一方面明確要求,強化市縣質監局、檢驗檢疫分支機構對無證行為的排查和執法;另一方面要開展指導,提升基層質檢機構強制性產品認證行政執法能力,及時解決疑問,有效推動工作開展。
各級質檢部門要不斷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無證行為和偽造、冒用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的行為要按照法規規定進行嚴格執法和嚴肅處理,有力震懾違法違規企業。
四、做好總結,及時反饋
各局要及時梳理統計、分析本年度對無證行為的排查與行政執法情況,及時上報認證行政執法信息報送系統,并在每年11月15日上報的強制性產品認證風險信息分析預警工作總結中,加入對無證行為的執法查處情況內容,包括全年查處無證行為案件數與典型案例(見附件)。各局在執法查處工作中應加強上下聯動機制建設,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案件,涉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案件,應及時向我委報告。對執法依據、范圍、程序不明確或有爭議的案件,應在必要時向我委請示。
聯系人:陳錫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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